SEBI新规!要求加快清算违约经纪商资产
来源: Regulation Asia Editors, Regulation Asia

如果经纪商借方余额未能在5日内清算,证券交易所和清算公司应出售违约经纪商的证券,同时在经纪商违约后的6个月内出售该经纪商的其他资产。
SEBI(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交易所和清算公司提出要求,如果5天内经纪商的借方余额未能完成清算,则应立即开始出售属于经纪商的证券。
SEBI在通告中指出,在交易会员或清算会员公司违约时,常会产生资金缺口,无法满足对客户、证券交易所、清算公司应尽的义务。
因此,当交易会员或清算会员公司违约时,证券交易所和清算公司应将其宣布为违约方,并采取行动追回资产。
SEBI建议证券交易所和清算公司在六个月内开始清算违约会员公司的资产(动产和不动产),同时启动法院程序以追回所有权不属于他们的资产。
SEBI称,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一级监管者,有权制定规则以规范会员,监管与会员订立的证券市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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