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谴责皓天财经违反股份回购规定
来源: Youmans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皓天财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刘天倪作出公开谴责,并对刘静桐作出公开批评,指他们违反《公司股份回购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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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天在2020年3月透过一宗与卖方预先安排及协定的大手交易,回购了42,500,000股股份。此举构成场外股份回购,须获收购执行人员及皓天无利害关系股东的批准,但这项回购并没有获得任何一方的批准。
刘天倪作为皓天的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是这项回购的主要决策人。刘静桐在关键时间是皓天的副总经理,及曾经按照刘天倪的指示参与这项回购的执行。
各方均承认他们没有遵守《公司股份回购守则》,并同意接受对他们所采取的纪律行动。
证监会希望借此机会提醒有意利用香港证券市场的从业员及人士应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行事。执行人员要求积极从事证券市场活动的人遵从两份守则,当中包括在有需要时寻求专业意见。如对两份守则的适用范围有任何疑问,应尽早谘询执行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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