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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大宗交易最低价值阈值要求!ABN AMRO向ASIC支付22.2万美元罚款

来源: 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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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银行悉尼清算有限公司(ABN AMRO)已接受市场纪律小组(MDP)发出的侵权通知书要求,支付了22.2万美元的罚款。

MDP发现,ABN AMRO在2021年1月7日、2021年4月14日和2021年4月15日这三天的交易中,曾在ASX 24市场上进行了三次SPI 200期货合约的大宗交易,每笔交易中都存在低于最低价值阈值200手的分割订单。

大宗交易工具是一种交易机制,它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在场外安排和交易大量订单。《2017年市场诚信条例(期货市场)》(下称《条例》)第3.4.2(1)条规定禁止市场参与者通过汇总单独的订单来满足大宗交易的最低价值阈值。

因此,MDP有合理理由相信ABN AMRO没有遵守《条例》第3.4.2(1)条,违反了《公司法》第798H(1)条。

MDP发现,尽管ABN AMRO的操作团队对每笔相关大宗交易的最低价值阈值阈值进行了检查,但该检查并未单独检查相关大宗交易中的每个订单,未能确认这些订单是否也满足或超过了最低价值阈值。这也反映了ABN AMRO当时的大宗交易清单没有特别说明需要检查拆分订单的分配额度是否达到最低价值阈值。

MDP认为ABN AMRO的行为不够谨慎。它指出,ABN AMRO针对所指控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合规审查,之后还采取了补救措施。

MDP还指出,根据立法改革,对于2019年3月13日或之后发生的涉嫌违反市场诚信规则的行为,在侵权通知书中对其处以的最高处罚金额远远高于之前对同类违规行为的处罚。

遵守侵权通知书要求并不意味着承认有罪或承担责任,ABN AMRO被认定未违反《公司法》第798H(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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