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两名诈骗人员追加禁止令
来源: FinanceFeeds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周三(8月19日)表示,已对两名前保险经纪人和银行雇员的欺诈和不诚实行为,向其发出禁止令(POs)。
禁止令于8月18日生效,此前国家法院曾对这两人宣判有罪处罚。
新加坡保诚保险公司(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Singapore)的前雇员Aw Yong Seng早前根据《刑法》被判犯有伪造罪,入狱四个月。 而Johnny Chew Swee Sun,根据《证券和期货法》(SFA)条款。因为实施欺诈和未授权交易被定罪并判处八周监禁。
2017年6月,Aw伪造了一份文件,声称这份文件是保诚公司发出的正式收据。他的客户先前曾委托他将约2,5000美元现金支付给保诚公司,作为一年的保费。 Aw并没有将这笔付款交给保诚公司,而是拿来自己使用。他以保诚的名义伪造了一张收据,使他的客户相信一年的保费已经缴纳给保诚公司。
在欺诈行为被发现后,Aw将这笔款项全额归还给保诚公司,并且恢复了客户的保单。
根据《金融顾问法案》(FAA),MAS现在已禁止Aw在五年内提供任何财务咨询服务、参与任何财务咨询公司的管理、担任咨询公司董事或成为咨询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根据《保险法》,他也被禁止从事任何保险中介人的业务或参与管理。
Chew是新加坡银行的前雇员,曾在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之间虚构一项投资计划,通过下达虚假订单(包含三个在新交所上市的证券)欺骗证券公司IG Asia。他凭借个人银行职员身份,使用自己的个人交易账户以及他亲戚和朋友的账户来进行虚假交易。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影响IG Asia提供的相关差价合约(CFD)价格,使得自己的差价合约订单获利。标的证券的交易从未在他手上执行,并且相关证券交易在差价合约订单执行后不久就被撤回。
最终结果是,除了入狱八周以外,Chew向IG Asia作出了赔偿。
同样地,Chew被禁止三年内提供任何财务咨询服务、参与任何财务咨询公司的管理、担任咨询公司董事或成为咨询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根据SFA,他也被禁止从事任何受监管的活动,或参与任何资本市场吃牌公司的管理、担任持牌公司董事或成为其主要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