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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所推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上市新规定

来源: Chl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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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SGX)周四宣布了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在其主板上市的新规定,自2021年9月3日起生效。

新交所的SPAC规定旨在为公司提供一个在价格和执行方面更加明确的替代性资本筹资途径。

新交所阐明,在SPAC规定下,公司上市必须具备以下主要特征:

  • 最低市值为1.5亿新元;

  • SPAC并购过程(De-SPAC)必须在首次公开募股(IPO)后的24个月内进行,若满足规定条件,可延长12个月;

  • 在IPO到De-SPAC期间(De-SPAC后)暂停保荐人的股份为期6个月,对于适用的后续发行人,此后再暂停50%的股份为期6个月;

  • 保荐人必须根据SPAC的市值,至少认购2.5% - 3.5%的IPO股份/单位/认股权证;

  • 如果超过一半的独立董事批准该交易,并且超过一半的股东投票支持该交易,则De-SPAC可以进行;

  • 向股东发行的认股权证将是可分离的,由转换IPO的认股权证而造成的股东最大摊薄比例上限为50%;

  • 所有独立股东都享有赎回权;

  • ​保荐人在IPO时的增持上限为已发行股份的20%。

此外,新交易所将与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合作,一起开展教育等活动,以促进散户对SPAC的了解。该交易所还将与新加坡董事协会合作,旨在让未来的SPAC董事了解他们应有的责任与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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