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要求!菲律宾央行命令银行对贷款还款实施60天宽限期

据最新消息称,菲律宾中央银行(菲律宾央行,BSP)已下令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遵守《合作互助法案(Bayanihan )》中规定,给予还款人60天的宽限期。
在9月18日签署的备忘录中,央行行长本杰明·迪奥克诺(Benjamin Diokno)要求所有中央银行监管的金融机构遵守第11494号共和国法令(即Bayanihan 2)第4条,该法于9月15日生效。
该规定要求所有涵盖机构在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对所有现有,当前和未偿还的到期贷款或其任何部分实施强制性的60天一次性宽限期。
强制性的一次60天宽限期应适用于拥有多笔贷款的个人和实体的每笔贷款。
迪奥克诺称:“ BSFI(受BSP监管的金融机构)不得在强制性的一次性60天宽限期内向借方的未来付款/摊销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罚款,费用或其他费用。
同样,他们被禁止要求其客户放弃适用Bayanihan规定的权益。”
迪奥克诺表示,借款人先前没有执行的关于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还款的弃权无效。
为此,迪奥克诺说道:“借款人可以分期支付60天一次宽限期的应计利息,直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但是,这并不排除借款人在新的到期日支付应计利息来填补利息。”
迪奥克诺表示,各方可能会同意超过60天的宽限期和/或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分阶段支付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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