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莱等多家世界大型银行正驳回对其操纵日元LIBOR的指控!

多家世界大型银行都在试图驳回对他们操纵日元伦敦同业拆借利率(Yen LIBOR)的指控。
为了驳回对他们二次指控(经过修改的),大批非美国的银行被告正试图证明纽约州南部地区法院对他们没有管辖权。以下是被告10月9日提交法庭的动议:
- 原告
本案的原告包括:1只加利福尼亚养老基金、2只得克萨斯州投资基金、一只非现存投资基金的马萨诸塞州受让人。原告声称,在推定的“集体诉讼”期间,他们(或其让与人)在美国交易了货币交易远期、利率掉期和/或以日元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指数化的掉期,并曾与某些(不是全部)非美国银行被告直接交易。
- 被告
本案的被告包括:巴克莱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巴克莱银行、荷兰合作银行、劳埃德银行集团、劳埃德银行、美林国际、苏格兰皇家银行旗下投行 NatWest Markets、苏格兰皇家银行、NatWest Markets 旗下日本证券有限公司、法国兴业银行、瑞银集团、瑞银证券日本有限公司。
被告指出,没有原告明确表示具体是与哪家非美国被告银行直接进行了任何交易。
从技术上讲,被告银行都在专门的银行委员会中服务过,而银行委员会提交的材料都会用于计算日元伦敦同业拆借利率。被告称,他们每家银行的总部都不在美国,他们需要遵守的是其他国家的法律。
- 驳回指控
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定第12(b)章第2条,被告寻求驳回集体诉讼案中对他们的二次指控。
被告强调,自2015年开始原告提起集体诉讼以来,第二巡回法院和纽约南区的许多法官都拒绝对非美国的银行(包括大多数被告)行使州域管辖权。这些被告被指涉嫌对会影响金融工具在美国交易、出售和/或销售的外国基准进行海外操纵。被告称,由此可见,原告的指控并不足以对任何一家被告银行立案行使州域管辖权。
首先,被告声称,每家被告银行都是根据外国法律注册成立,主要营业地点都在美国以外的国家。被告银行不接受以任何方式对他们行使一般的纽约州管辖权。
其次,被告也不受特定的州管辖,因为原告没有合理地指控任何与诉讼案有关的交易行为是在纽约或美国发生的。
原告指控被告通过向外国贸易协会提供虚假汇率来操纵所谓的日元伦敦同业拆借利率。但在所有相关时间,日元伦敦同业拆借利率都是伦敦方根据美国以外地区提交的材料来进行管理的。
第三,原告似乎放弃了“阴谋论”这一说。如果没有任何同谋管辖权的依据,原告就不能通过参照任何其他同谋诉讼案而申请对任何被告行使州域管辖权。
最后,被告还表示,原告的管辖权主张如果被接受,这对被告银行的正当程序权将是一种侵害,对国际礼让原则也是一种威胁。
订阅

